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

抄牌與電子道路收費 《am730》

自問駕駛態度良好,幾年來一分也沒有被記過,也只是接過兩張定額罰款單,但上星期卻是兩年多以來首次被罰款。
事緣早上送太太到中環,看見一輛的士在落客,就在附近放下太太,誰知原來那是禁止上落客時段,只有向來有特權的的士可豁免。作為駕駛者,還是做傳媒的,對於不熟悉條例而被抄牌責無旁貸。那位交通警也十分有禮貌,「先生,我知你不是有心的,不過早上抄了其他司機牌,基於公平執法原則,請你拿出駕駛執照。」我趁他寫罰單時回應,「阿Sir,說到公平執法,皇后大道中、德輔道中、銀行街、四季酒店前,那些整天、整月違泊的車你們不抄,卻抄我這個只用了5秒違例落客的冒失司機,又是否公平呢?」那位警員依然保持微笑,「我都想呻,我們都知中環違泊問題嚴重,但抄也抄不完,而且人家有錢付罰款呢。」
 
某程度上我也同意那警員的說法,也明白前線執法人員有難處。不過如果政府要在中環推行電子道路收費,是否應該先嘗試更盡力在中環執法呢?如果中環每個違泊黑點,每天早午晚都有警員抄牌和趕車,每天抄他兩、三張罰單,每月抄他四、五十張,中環違泊會有這麼嚴重嗎?路面會這麼擠塞嗎?現時要以電子道路收費,懲罰守法的司機,來補貼為求方便而經常違法的老闆車,守法的道路使用者會服氣嗎?
但現時的政府,愈多人不服氣的事情就愈喜歡做,看來電子道路收費落實的機會仍然頗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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